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要求,第74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5万元。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18个月内可以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申请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3.《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4.《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5.在网上申报开通日期前,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
三、申请材料的提交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我校各博士后流动站。
2.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
3.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
四、申请材料的审核
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网上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申报时间和其它要求
1.博士后网上申报开始日期为2023年8月1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请提前准备,逾期不再受理。
2.请申请人申报前,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上详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