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人事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9-02   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上海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开展2024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超博”计划)资助申报工作。2024年我校可申报名额为25人,现将“超博”计划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报人须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入站且全职从事研究工作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道德和综合能力;

2.人事关系在我校,申报人须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每生育1胎的女性博士后可放宽1周岁,最多放宽3周岁;

3.资助期内不得变更合作导师,不得变更身份。

(二)优先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站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国家实验室,国家及本市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设施、重点研究中心、重大专项任务等重大平台、前沿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中从事研究工作;

2.在本市认定的高峰人才、院士、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项目、领军项目(含原“上海领军人才”计划)入选人员团队中从事研究工作;

3.在本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领域及基础研究学科领域中从事研究工作;

4.在五个新城内的特色产业发展细分赛道从事研究工作;

5.研究能力突出,取得重大自主创新研究成果,申报年度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资助博士后人员计划、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或面上一等资助)一项及以上,或在相关领域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6.入围第四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复赛(未获奖)。

(三)下列人员符合申请条件(不包含优先推荐条件)的,可直接入选“超博”计划

1.入选当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人员计划A类(即“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且未申报过“超博”计划;

2.获第四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优胜奖;

3. 入选当年度本市博士后海外引进项目。

(四)下列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1.已入选国家博士后海外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支持计划及本市博士后派出类项目;

2.已列入本市东方英才计划、白玉兰人才计划等本市综合性人才培养资助计划且尚在资助期内;

3.已列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师资博士后培养项目。

二、资助标准

(一)入选“超博”计划的博士后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我校理工科每位博士后税前年薪不低于36万/年、文科不低于33万/年。

(二)对“超博”计划申报当年度入选“博新计划”的博士后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对先入选本市“超博”计划,再获“博新计划”资助的博士后,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工作安排

(一)本年度学校可申报名额为25人。符合基本条件的以下人员,不占学校申报名额

1.当年度“博新计划”入选人员;

2. 合作导师为经市委人才办确定的高峰人才及团队核心成员或院士。其中,合作导师为本市高峰人才的,不限名额推荐申报;合作导师为院士或高峰人才团队核心成员的,每名合作导师限推荐1名;

3.外籍、港澳台博士后。

(二)时间安排

1.即日~9月5日: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报,完成信息汇总和推荐排序工作。

(1)申报人填写附件2《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前请仔细阅读附件2中“填表说明”及附件5“申请材料及要求”,表中所列的科研成果为2021年1月1日以后的科研成果。“(一)科研工作情况”中所列出的“项目/课题”需提供立项书,立项书中须署有本人名字(如果提供“情况说明”代替立项书,说明需要打印后学院盖章)。参与项目(无本人名字)及本人非第一作者的文章可以在“科研工作业绩综述”栏目中进行说明。

当年度入选国家“博新计划”的申报人,填写附件2《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无需提供附件5中要求的材料。

(2)9月5日前:各学院对博士后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推荐排序。

学院填写附件3《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4《2024年申请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情况一览表》。

(3)9月5日下午17点前:请各学院将附件3、4纸质材料(院长签字、学院盖章)一式一份交至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将申报人的附件2《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PDF版及附件3、4电子版发至邮箱bshecust@mail.ecust.edu.cn。

2. 9月6日~9月16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本年度推荐人选并公示。获得推荐的申报人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上传《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完成提交,保证网上申报材料与书面材料一致性。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事宜。

3. 9月18日前: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完成网上申报材料与书面材料一致性审核,并提交上报。

四、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64252556


附件2-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3-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日常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4-2024年申请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5-申请材料及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