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上海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开展我校2025年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超博”计划)资助申报工作。2025年我校可申报名额为27人,“超博”计划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进入本市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全职从事研究工作的在站博士后人员(不包括定向委培、现役军人、在站研发型、规培类等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道德和综合能力;
2.人事关系在本市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
3.申报人须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站及创新实践基地全职研发型博士后可放宽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每生育1胎的女性博士后可放宽1周岁,最多放宽3周岁;
4.须依托所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及创新实践基地进行申请,资助期内不得变更合作导师,不得变更身份。
(二)优先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站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国家实验室,国家及本市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设施、重点研究中心、重大专项任务等重大平台、前沿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中从事研究工作;
2.在本市认定的高峰人才、院士、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项目、领军项目(含原“上海领军人才”计划)入选人员团队中从事研究工作;
3.在本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领域及基础研究学科领域中从事研究工作;
4.在五个新城内的特色产业发展细分赛道从事研究工作;
5.研究能力突出,取得重大自主创新研究成果,申报年度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资助博士后人员计划、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或面上资助)一项及以上,或在相关领域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6.入围第五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决赛(未获奖)。
(三)下列人员符合申请条件(不包含优先推荐条件)的,可直接入选“超博”计划
1.入选当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人员计划A类(即“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且未申报过“超博”计划;
2.获第五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
3.入选当年度本市博士后海外引进项目。
(四)下列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1.已入选国家博士后海外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支持计划及本市博士后派出类项目;
2.已列入本市东方英才计划、白玉兰人才计划等本市综合性人才培养资助计划且尚在资助期内;
3.已列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师资博士后培养项目。
二、资助标准
(一)入选“超博”计划的博士后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设站单位对获得此项资助的博士后人员,应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
(二)对“超博”计划申报当年度入选“博新计划”的博士后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共资助2年的标准予以资助。
对先入选本市“超博”计划,再获“博新计划”资助的博士后,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工作安排
(一)本年度学校可申报名额为27人。符合基本条件的以下人员,不占学校申报名额:
(1)当年度“博新计划”入选人员;
(2)合作导师为经市委人才办确定的高峰人才及团队核心成员或院士。其中,合作导师为本市高峰人才的,不限名额推荐申报;合作导师为院士或高峰人才团队核心成员的,每名合作导师限推荐1名;
(3)外籍、港澳台博士后。
(二)时间安排
1.即日~9月12日: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报,完成材料审核及信息汇总工作。
(1)申报人填写附件1《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请表》。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附件1中的“填表说明”及附件3“申请材料及要求”,申报人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2.9月12日前:各学院对博士后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
学院填写附件2《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请汇总表(流动站)》、附件4《2025年申请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情况一览表》。
3.9月15日中午12点前:请各学院将附件2、4纸质材料(院长签字、学院盖章)一式一份交至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将申报人的附件1《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请表》PDF版及附件2、4电子版发至邮箱bshecust@mail.ecust.edu.cn。
4.9月15~9月2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本年度推荐人选并公示。获推荐人员按下发的账号密码,登入上海国际人才网http://61.129.0.62:10088/index.html#/access/login,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上传《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完成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当年度“博新计划”入选者仅需在系统内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并上传《申请表》。
5.9月30日前: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完成网上申报材料与书面材料一致性审核,并提交上报。
联系人:应老师
联系电话:021-64252556
附件1. 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2. 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资助申请汇总表(流动站).docx
附件3. 申请材料及要求.docx
附件4. 2025年申请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情况一览表.xlsx